为贯彻落实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11号)、《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(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9号)有关精神,进一步切实加强内部审计工作,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。2022年8月2日,清新区审计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江聪慧和副局长陈学理、区审计和监事服务中心主任李锡锋一行先后到禾云镇、石潭镇、浸潭镇等单位调研督导内部审计工作。
在与乡镇领导研究部署工作中,江聪慧局长表示,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被审计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、内部管理规范化、风险防控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,在审计监督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防线作用。乡镇应当依法按规定建立内部审计机构,设在党政办公室,在本单位党组织、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,应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规划、审计质量控制、问题整改和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的管理,并建议乡镇今年内开展2-3个审计项目。
此次调研督导内部审计工作,通过督促乡镇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机制、机构设置、人员配备、职责权限和成果运用等,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推动改革、规范管理、防范风险、提高绩效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。提高乡镇财务管理水平,促进清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(到禾云镇开展内部审计调研工作)
(到浸潭镇开展内部审计调研工作)